2011年8月4日 星期四

源於“一本書”的罪惡感

幾個月前和朋友一起逛書店的時候,也不知道是出於哪種動機拿起了一本孫大為先生的《不可不防的13種人》,朋友看見了説,這本書我有,要看嗎?我可以借給你啊!我爽快地説了聲:好!

現在,好幾個月了,實話實說,我完全沒有看過那本書。有好幾次拿起又放下了。而且每次都有感到極嚴重的罪惡感……我的罪惡感根源於三方面——

第一,不可不防的13種人,很明顯是要教導自認為善良的人們如何面對殘酷現實的種種惡人。我雖然還沒有十惡不赦的犯罪記錄,亦自信以後也不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。但無可否認地,我不是一個完全善良的人。某些時候,我還是無可避免的自私啊!我當然並沒有太自責(還是,其實我需要更多的自責?),是由於我認為我能夠看透、瞭解並時常接觸的正是我自己,我清楚知道自己的慾望,於是想去滿足。當然,受到一定程度的教育以後,接觸了人群後,我們會明白大家都有各自的慾望。而,人類是群體生活的動物,則人和人雖本是獨立的個體,但我們並非真正的獨立。我們生存或多或少都在依賴他人。即使你有一份可以養活自己的工作,獨居,疏離親人,拒絕友誼,你依舊不是獨立的。因為工作、金錢(亦即貨幣)、交易,都是人類之間互動產生的事物。人類為了提高生產能力,增加生存的機會率早在原始社會就懂得合作了。隨著合作的增加,我們變得越來越有默契,變得即使缺乏溝通也能順利進行,變得機器化。我們到麵包店買麵包,也是人類合作的一個見證,也是我們並非獨立的見證。由遠古至今,人類不斷的緊密合作已經使我們幾乎完全失去獨立性了。即使你要到一個無人的樹林裏,還是要得到管理樹林或樹林的擁有人同意,這難道不是又一次人的獨立性失落的證明。就連偷偷地寄居於樹林,也不過是以不服的語氣承認上述的事實罷了。既然,人類的群居性是早以註定,但人人又各自擁有自己的慾望並希望滿足之,當我們個人的慾望可能妨礙群體的和諧穩定時,那便是錯誤的。所以,道德才會因此而生,規則才會成功綑綁我們的手腳,甚至是翱翔天際的思想的翅膀。

但,難道,群體真的可怕嗎?不,當你細細留意這群體中的個體,總輕易發現美之所在。而“美”是什麽,是為了他人放棄自己的慾望?是明明工作完畢累壞的年輕小伙子在擁擠的公車把座位讓給老人家?是來自陌生的、熟識的、疏遠的、親近的人的微笑?是傷心失意是,一句善意的安慰,一個深深的擁抱?是聽到詩般音樂、畫般風景時,相互情不自禁的陶醉、忘我,在“無”中,相交相知?……難道種種的這些都為了群體?為了合作?為了和諧社會好讓我們生存下去的機會大大提升?活下去好有更多機會滿足內心的慾望?我更願意相信的答案是:不。我更願意相信人類的心靈是美好的。我們的本質都是善良的,但大自然是無情的,要生存便必須滿足各種慾望(食慾是其一)。於是,有了競爭,有了自私,有了無盡的慾望,有了惡。但本質是不會改變的,所以犯最重罪的犯人也有溫柔善良的一面。所以我們根本就不該懷疑他人是否惡人,因為每個人都有自私的慾望和善良的本質。而發掘一個人美好一面的最佳工具,難道有比“信任”更好的嗎?(這可能也是語誤,於他人的信任,該比每天喝水更為自然。)即使最後被他人背叛了,我也只願意告訴自己那只是他對個人慾望的一時的意亂情迷。

其二,這是關於對朋友的。我否認了看這本書的必要性,某程度上是對這位朋友的背叛,對她的否認。然而,最壞的情況是它們都是事實,但同時我也愛我的朋友。我不想傷害她,傷害我們的友誼,傷害自己。意見的磨合,思想的衝擊,大概是交友過程中無可避免的吧。我是應該對她直說我後悔借了這書的看法吧。但我是那樣的膽怯,每次的猶豫都讓我感到羞恥,這仿佛是另一種我對我們友誼的質疑。

以上都是我源於否認閱讀這書的需要性,卻又在書店拿起了,從朋友那裏借來了的罪惡感的來源。

可是,這書就真的不值一看了嗎?我也必須要否認。《不可不防的13種人》中大概有不只一種或多或少的帶有我自身的影子吧。閱讀這書也可以是當作自省,看自己有否在有意無意間傷害了他人,有否將自身的慾望淩駕於他人的之上。但,我是膽怯的,讓自己都極度羞愧的膽怯——我害怕面對自己的自私,或是自私慾望所帶領的任意妄為;我害怕知道自己有意無意間傷害背叛他人。甚至,知道那是避免下一次傷害最好的辦法卻感到害怕而倍感羞愧。這大概都讓我感到自己在犯罪,是承認閱讀此書的可取性,卻又因膽怯退縮而生的。

於是,我一次次拿起,又放下,卻總是感到沉甸甸的。然後又為不過是一本書的封面就把自己擊得體無完膚,而自責。我的自責在使罪惡感惡性循環中增加。我再一次次的拿起書本……但,我相信這終究不是無盡的循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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